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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食品监督局:夏季甜品站须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2011-05-20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8820

    昨天,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附设甜品站许可工作的通知,将甜品站纳入饮品店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办甜品站,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甜品站的选址,除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要求外,应设在室内,且为独立区域,与餐饮主店的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800米,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平方米。甜品站应按照食品进入和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能防止食品发生交叉污染。甜品站应具有给排水条件,设置清洁流动水源,并设有洗手设施。甜品站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由餐饮主店负责。甜品站冷藏、冷冻、恒温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和结构应满足不同种类食品分开存放的需要,并有明显区分标识。甜品站销售的食品,应由餐饮主店配送,并建立配送台账。甜品站不得自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办甜品站,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杨晶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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