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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进出口食品非法添加 公众可通过12365咨询投诉举报

   2011-05-24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5160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从即日起,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这是记者从23日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为严厉打击进出口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黑龙江检验局严格规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并提出具体要求。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食品进口商应在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进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备案。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载明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出口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对新增加的出口产品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的产品,应及时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重新备案。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应将出口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纳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中,并建立追溯体系,定期对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供应商档案。出口食品企业应建立原料、食品添加剂购买、使用、销账等记录。食品添加剂应设单独的存放地点和专人负责保管。在出口食品贸易和加工环节中,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部门将吊销其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备案资格。

    社会公众可通过检验检疫部门"1236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举报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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