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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关于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的通知》精神 各地工商机关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宣传到位

   2011-06-0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230

    本报讯 (记者 倪 泰)自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的通知》以来,天津、上海、安徽、四川、湖南、云南等地工商机关落实通知精神,周密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保证《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下称《公告》)宣传到位。

    天津市工商局统一印制了4万份《公告》,在商场、超市、市场等集中购物场所张贴,并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发放到每一名经营者手中,做到发放一户、经营者签收一户、档案登记一户。天津市工商局还印制了《严禁违法添加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录》,与《公告》同时发放,增强广大经营者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经营,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上海市工商局印制《公告》12万份,在全市食品经营场所及村(居)委会张贴。同时,上海市工商局编辑印刷10万册《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全市食品经营者和村(居)委会,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宣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地沟油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安徽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印制《公告》22080份,发放到食品经营者手中,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芜湖市工商局向食品经营者发放6600份《致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安庆市工商局印制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宣传单,在重点地区发放,收到了良好效果;巢湖市工商局在"食品安全巢湖行"启动仪式上,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册2000余份。

    四川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印制《公告》73000份,广泛张贴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同时还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手册2万余份。眉山市工商局召集各辖区中心城区食品添加剂经营业主、食品示范店业主、超市业主、食品批发经营业主开会,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向参会人员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自查自纠表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须知》,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每户经营户。

    湖南省各级工商机关印制了15万份《公告》,在全省食品经营场所广泛张贴,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精神,营造社会舆论良好氛围。

    云南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各市场、小区和主要街道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的同时,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发送《给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督促食品经营户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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