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6月23日讯 (记者李永明)食品安全除国家标准,山东也将针对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制订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23日,省卫生厅公布《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主要是针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山东省内统一实施的"情况,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将不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东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保障公众健康,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考虑山东省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后,省卫生厅将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结果等情况,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对标准进行复审,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