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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一食品厂查获硼砂24.8公斤

   2011-07-1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5790

    记者刘江浩通讯员李琳核心提示

    7月12日晚,央视报道我省郑州、新乡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沙琪玛时违法添加硼砂。河南省质监局当晚8时召集有关负责人专题研究,对郑州、新乡市相关生产厂商调查处理,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新乡一食品厂地下室查获硼砂24.8公斤

    郑州、新乡两市质监局在央视报道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赶赴现场。

    报道中涉及郑州的有2家企业。经7月12日当天检查,润龙食品厂未发现硼砂等非食用原料物质。另一家已于今年5月底予以取缔。

    涉及新乡的有4家企业,其中,在新乡市开发区康乐食品厂生活区地下室查获硼砂24.8公斤,公安机关正在对该厂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其余3家企业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硼砂。

    全省开展对沙琪玛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省质监局于7月12日晚下发了《关于对部分糕点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质监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油炸类糕点食品、特别是沙琪玛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将督促企业自查并报告。

    硼砂目前并无检测方法

    关于硼砂的检验方法,目前卫生部尚无规定。在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批)》中,硼砂为非食用物质,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为"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检测方法为"无".

    河南省质监局已书面请示河南省食安办协调有关部门在硼砂的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上紧急给予明确。并分别致函河南省卫生厅和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为央视报道中播放的"沙琪玛"中含硼砂的检验报告出具单位),请上述两单位提供在沙琪玛中针对硼砂的检验方法及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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