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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部门提醒:谨防贝类毒素引起食物中毒

   2011-07-1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790

  新华网上海7月15日专电(记者周琳、俞丽虹)夏日炎炎,喝啤酒、吃海鲜成为很多人消暑纳凉的好方式.上海食药监部门近日发出提醒,天气炎热食物不好保存,食用贝类不当可能会导致食物中毒.

  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表示,2005年起对市售海产贝类毒素的污染状况进行的动态监测显示,市售海产贝类中贝类毒素引起急性中毒的风险较小,但部分扇贝中的贝类毒素的含量仍然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限量值,有发生中毒事件的风险.

  食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贝类要从超市等正规途径,不要购买已死亡贝类,以免发生贝类毒素中毒.由于贝类毒素主要集中在肠腺,且正常烹饪不能消除和减少贝类毒素,餐饮单位或家庭在加工贝类时必须清除肠腺.消费者应慎食扇贝、贻贝等滤食性双壳贝类,每次进食量不宜过多,儿童、病患者及老年人等敏感人群食用贝类时要更加小心.如进食贝类后若舌尖、指端等部位出现麻痹、刺痛或胃肠道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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