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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永不过期的牛奶”与遥遥无期的食品安全

   2012-08-23 1100
   8月2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报称,蒙牛3千箱临期牛奶生产日期被篡改。据悉,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王孙富以半价购买了3000箱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临期纯牛奶,并将生产日期分别涂改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销往浙江浦江、义乌等地。目前,浦江查获160箱。(8月22日环球网)

  雷同的情节和非虚构的内容,一次又一次挑战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忍受底线。问题不断的奶制品行业,问题不断的蒙牛牛奶,再一次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过,就具体问题而言,蒙牛这次出现的问题并不“新奇”,而且,手段还有些老套,甚至俗到掉了渣——涂改生产日期。对于曾经打出“每天一包奶,强壮中国人”广告宣言的蒙牛而言,“永不过期”的现实简直太讽刺了。

  涂改生产日期,和奶制品国标没有关系,和三聚氰胺没有关系。这个时候,销售商的个人道德,往往会成为被质疑的最主要目标。这位蒙牛义乌经理,恐怕会面临被吐沫淹死、被板砖拍死的命运。可是,这绝非是一个小小区域经理的个人问题。确切来说,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涂改生产日期,在我们这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是商家的“家常便饭”。无论是屡屡被投诉的沃尔玛还是其他超市,无论是蒙牛牛奶还是其他食品,涂改生产日期都并非是一个新鲜话题。

  生产日期的涂改,在“业内”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有报道称,用手很难擦掉的生产日期,在行业内部实为“小菜一碟”。市场上有一种叫丁酮的化学物质,就是专门的涂改液,只要轻轻一擦,无论是易拉罐,还是塑料袋包装,都会一干二净。不仅仅是蒙牛,不仅仅是牛奶,涂改生产日期已经成为整个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普遍问题。

  “魔高一尺”,老百姓就期盼“道高一丈”。可是,事实往往与公共期盼截然相反。对于生产日期被随意涂改一事,我相信完全可以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应该对丁酮的销售进行限制,或者,让生产日期的印制更加“牢固”,比如说,易拉罐和纸盒可以用钢印,塑料袋可以用镂空……不是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如地沟油鉴别方式那样难以寻觅,有些时候,权力只要多动一动脑筋,就会有相应的对策。针对“永不过期”的食品,权力完全能够找到解决办法。

  可是,另外一个沉重的话题也随之而来,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何时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答案似乎是“遥遥无期”。2010年9月,最高法等4部门通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今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年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这是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可以看到,无论是在行政管理层面,还是司法层面,政府都进行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大厦的建立,需要从添砖加瓦开始。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一项一项的解决——需要从治理涂改生产日期开始逐一解决。高调需要唱,但更需要具体问题一个一个的解决;态度需要表明,但仅有摇旗呐喊远远不够。希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能够从蒙牛涂改生产日期中吸取教训,脚踏实地,步步为营,认真处理好每一个问题,挽回食品安全领域已经丧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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