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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1日起商场超市食品销售区将设监控

   2011-08-0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520

  本报讯 从8月1日开始,所有商场、超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域必须设置足以清晰拍摄到人面部特征的监控设施.据市公安局内保局介绍,此举将可有效防范针对食品的人为破坏、投毒等案件.

  由市公安局内保局编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将于8月1日起实施.昨天上午,警方向来自全市各个大中型商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规范》内容.

  记者注意到,《规范》中首次明确了"人员识别"的技防标准.据内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商场超市中的监控设备,往往只能拍到人的大体轮廓,无法清晰地识别人员面部特征,对于食品投毒一类恶性案件,无论从事前预防还是事后破案都存在难度.今后,按照新的《规范》,各企业必须在财务室、结算中心、仓库、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以及出入口、垂直电梯、滚梯都要设置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的监控设备.此外,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人员的行为特征、体貌及面部特征.

  今后,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将按照绿、黄、橙、红四个等级,明确预警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据介绍,如果商场要举行大型活动,例如"××小时不停业大抢购"等等,就要提升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整体防范措施,由商场向警方实施报告制度.目前,一般性的重点时期,如"五一"、"十一"等,各商场将实行黄色预警,在诸如奥运会、60年大庆等时段,将启动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状态至今还没发生过,按规定是要在出现了9·11恐怖袭击这种级别的事情才会启动."内保局民警介绍说.此外,如果在商场内发生了"诈弹"或"炸弹"、抢劫、劫持人质等事件,都要立即启动相应的防范措施.

  针对在大型活动或假期商场内可能出现人员拥挤踩踏的情况,按照标准中的规定,一旦客流明显过多,商场必须相继采取限制人员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当顾客活动区人员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超过了70%,商场将采取限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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