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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超市有望设“临期食品”销售专区

   2011-08-19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590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征求意见稿,要求商家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经调查发现,在合肥市多家超市里,基本没有设置快到保质期食品的销售区,也没有醒目提示,往往各种日期的食品都混杂在一起放在架上进行销售。

    "临期"食品多无提示

    昨天下午,在国购广场的家乐福超市,记者在奶类产品专柜,看到同样是某一品牌的酸奶饮料,生产日期不相同,却被放在一起销售,没有任何的提示和标志。有的酸奶还用胶带绑上1小罐酸奶进行捆绑销售。记者经过仔细观察才发现该类产品的保质期是21天,但被捆绑附赠的牛奶则还有1天就过期了,当问到为什么赠送的酸奶是临近过期的产品,促销人员解释说是他们厂家正在做促销活动。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大部分超市里,很少有专门对临过期食品做出明确标志和提醒,多是不加区分放在一起销售。

    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商家是如何处理的呢?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每家超市都有自己的处理办法,有的食品临近保质期就下架返厂,但最终去向谜团重重;有的食品在临近保质期前,会进行低价促销;当然也有一些食品过期却依然在架销售。

    "临期食品"有望设专区销售

    那么,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我市管理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呢?记者同时从合肥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将在超市试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由商家将快到期的食品放在一起,明确标示,统一销售。"我们构想的是先试点10家超市,成熟之后,将在全市推广。"该局一位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这样做既让市民得实惠,也减少了商家的经济损失。

    针对这一问题,合肥市三福食品厂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如果超市能够设立"快到期食品销售专区",他们是十分欢迎的,因为这些食品如果还不能卖掉的话,过了保质期厂家就只能派人前去回收,统一拉回来进行报废处理。如果在快要过期之前就进"快到期食品销售专区"降价销售的话,厂家、超市也可以少损失一点,消费者也可以得到一点实惠。(合肥日报-曹弘扬、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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