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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婴幼儿食品可添香料 剂量需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2011-08-22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860

    市民江女士反映:我家孩子刚满6个月,一直吃某品牌奶粉。近日,我发现该系列奶粉2段(6-18个月婴儿)包装上写有香草味食用香料,奶粉添加香料是否违反规定?

    记者核实:记者在家乐福超市发现,几种品牌2、3、4段(适用范围涵盖较大婴儿和幼儿)的婴幼儿奶粉中添加了食用香料。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张副教授说,化学添加剂对宝宝健康不会有好处,添加的剂量如果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最好标注清楚。

    回复:卫生部表示,正式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收录于2011年4月20日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标准》中明确指出,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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