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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全市学校食堂禁止制作加工扁豆

   2012-09-14 新京报1470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市教委就开学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联合约见部分大中小学校长,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严禁加工扁豆。今后,校长将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提出学校自查标准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召开2012年秋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约见会,部分大中小学校长及托幼机构负责人、各学生营养餐定点生产单位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约见会上,市卫生局要求各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开展自查,并明确提出了自查标准,“比如,水质感官检查时,要达到无色、无味、无肉眼可见物;水箱里也不得有泥沙和漂浮物。”

  校长为食堂第一责任人

  在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市卫生局、市教委表示,今后各学校将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还应当配备分管校长,主抓食堂的各项具体工作;另外再安排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严禁购买使用亚硝酸盐

  市卫生局还对各位校长提出要求,新学期各类学校都将严禁加工制作扁豆。据介绍,扁豆属于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在集体食堂,扁豆加工不当易引发集体食物中毒。另外,学校严禁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将专项检查送餐单位

  目前,北京有不少学校采用的是送餐。昨日的约见会上,市卫生局提出,学校须选择有资质的送餐企业供应。即日起,各区县卫生局还将对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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