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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办:5个月抓获980余名涉瘦肉精案人员

   2011-09-2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320

    "必须持续深入整治非法添加"

    --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从今年4月份至今,全国持续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各部门也从查办案件中发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征。

    5个月来,有关部门查处的严重违法行为有哪些新的特点?整治非法添加还存在什么深层次问题?将采取哪些后续措施?

    近日,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负责人。

    5个月破案1200余起

    记者: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成效如何?

    食安办负责人: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5个月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669.3万余户次,取缔、关闭各类违规违法企业5000余家,行政处罚立案1.8万余起,移送司法机关435起,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

    破获一批非法添加案件。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取得重大成果。其中,侦破"瘦肉精"案件120起,抓获涉案人员980多名,查获大批"瘦肉精"成品。相关地方人民法院相继公开审理宣判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批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此外,监测和抽检力度不断加大,标准制度建设加快。

    犯罪行为更加隐蔽

    记者: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案件中主要有哪些严重违法行为?反映出怎样的特征?

    食安办负责人:通过专项整治和查处案件,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大类:违法生产、销售非食用物质,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畜产品和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超标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等等。

    上述案情主要反映出以下特征:一是违法犯罪行为更为隐蔽。从已查明的非食用物质和禁用物质生产源头看,其生产线、黑窝点很多是隐藏于已取得相关注册登记和生产许可的化工厂等单位,并采取点对点的销售方式,生产销售行为极为隐蔽,如湖北襄樊某精细化工公司、浙江奉化某生化科技公司等,以将车间外租或直接入股方式生产"瘦肉精".

    二是违法犯罪手法花样翻新。湖南前段排查中发现的"瘦肉精"新品种线索,就是把以前不常见的苯乙醇胺A添加到了饲料里;重庆破获的"染色花椒"案中,发现犯罪分子以罗丹明B替代苏丹红,这些以桃代李的手法,都是为了蒙蔽检查,逃避打击。

    三是利益驱动明显、诚信缺失严重。

    四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违法犯罪。

    记者:前期出台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指导意见,对专项整治乃至整个食品安全监管有什么促进作用?

    食安办负责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强化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意义重大、促进作用明显。

    一是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广大群众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二是相对于职能部门的抽检等信息获取渠道而言,群众举报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信息获取渠道。三是有助于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形成震慑作用。

    加大农村监管力度

    记者:在当前食品安全高压态势下,城市监管力量不断加强,但一些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仍较常见。对此,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食安办负责人:由于农村地域广大、情况复杂、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农村地区包括城乡结合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不断出现,且极易反弹,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食安办近日也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监管:

    --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管理法规,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强化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工作和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加大对基层监管的投入、扶持力度,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不断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鉴伪识假能力。

    记者:下一步,专项整治将采取哪些后续举措?如何夯实此前的阶段性成效?

    食安办负责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只是个开始,按照《通知》要求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

    首先,必须坚定不移地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其次,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再有,强化应急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此外,既要严打整治,又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只有实事求是地探索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才能真正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平稳和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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