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25%减到15%,减少40%。各区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高企申报条件:
1、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均可;
3、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科技人员比例>10%;
5、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5%、4%或3%;
6、近一年高品收入比例>60%;
7、创新评价达标;
8、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研发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5、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9、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10、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1、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2、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
13、中介机构证明材料
高企申报未通过原因分析:
企业80%以上不通过原因:
1、核心技术不在领域,且成长性低,最终得分不够;
2、研发费用数据归集混乱,存在数据逻辑矛盾,企业自己辅助账没做好;3、知识产权集中突击申报,且质量较差,成长性低,得分不够;
4、研发费用数据披露存在较大的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数据不可取信;5、规模小,人数少,技术水平较差,得分不够(非人为);
6、成长性不高,得分不够,研发归集混乱;
7、申报材料未上报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