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CH3CH2OCH2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有芳香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沸点:34.6℃;蒸气密度:2.56;闪点;-45℃;自燃点;180℃。爆炸极限:1.9~36%。用作溶剂、麻醉剂、试剂、萃取剂。
(二)毒性
本品对人体有麻醉性能。当吸入含量为3.5%时,30~40分钟就可失去知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当浓度达7~10%时,能引起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麻痹,最后致死。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人体过量吸入,会引起严重的急性中毒。呼气中带醚味,并出现呕吐、流涎、出汗、喷嚏、咳嗽、头痛、记忆力减退、无力、兴奋,常并发肾炎、支气管炎、肺炎。
(五)火灾与爆炸
本品易燃。与强氧化剂反应能起火爆炸。在空气中与氧长期接触或受光照会生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受热能自行着火爆炸。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沙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六)化学反应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盐酸,能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有机溶剂混溶。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及皮肤接触:须用水冲洗,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低温库房内,库温最好控制在25℃以下。远离热源、火种,避免阳光直射。乙醚具有优良的绝缘性,在空气中震动因摩擦有发生静电也有自燃的危险。与可燃物、氧化剂隔离储运。对大量存放的仓库,须设自动喷水装置及射出二氧化碳装置。本品不宜久储,以防止变质。包装方法:(Ⅰ)类。
(十)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如有泄漏,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防入废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