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有的企业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起码要求,例如实行“三包”列为质量目标,很显然这种低水平的目标,必将导致其竞争力不足。
一、对质量目标的要求
1、应能够体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依据质量方针的框架,来展开制定质量目标。
2、应满足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3、应具体化,尽可能定量化,至少要明确地定性,如产品外观质量达到国外某名牌的水平,以便测评。
4、应切合企业的实际,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达到,即应是“跳一跳才能被摘下的桃子”。目标应高于目前已达到的水平,而不是不需经过任何的努力就可完全达到,那制定出来的目标就失去了意义。但也不是某些领导者想的那样,目标制定的越高越好,目标定得太高,再怎么去努力,也不可能达到的,就使员工失去“跳一跳”的动力,反正再怎么“跳”,也不可能够得着那个“桃子”。
二、质量目标的内容
质量目标视企业具体情况,可以是多样化的,其内容可包括:产品目标、服务目标、顾客满意度目标、市场目标、质量损失降低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组织目标和资源目标等。
产品的质量目标有: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主要产品质量指标要求、优质产品率、创名牌产品要求等。
三、质量目标的管理
ISO9001:2008提出:“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因此,应将组织的质量目标进行展开和分解,能使各职能部门都分解到质量目标,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还要能使各部门人员所理解。按照质量目标规定的统计频率,各职能部门定期进行质量目标的达标统计,没有达到目标的,应制定相应的措施,使得目标能够达成。
企业进行管理评审时,同时也应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评审,看质量目标是否需要修改,比如某项质量目标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统计,发现一直是达成的,并且已经超过目标很多,这时就应该将该项质量目标调到适当的高度。因此,质量需随着公司的发展而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