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食品安全小组
应任命食品安全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应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建立与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 这些知识和经验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产品、过程、设备和食品安全危害。
应保持记录,以证实食品安全小组具备所要求的知识和经验(见 6.2.2) 。
以上是标准条款内容,以下是对标准条款内容的理解与分析:
(1)食品安全小组的任务
① 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保持和更新。
② 负责制定和批准前提方案 PRP。
③ 进行危害分析,制定操作性前提方案 OPRP,制定 HACCP 计划,并在必要时对它 们进行修改。
④ 监督实施、监控 HACCP 计划,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验证。
⑤ 对控制措施组合进行确认;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⑥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全体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等。
(2)食品安全小组的要求
① 食品安全小组应由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应具备建立、实施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能够证明人员能力(知识、经验等)的证据,如学历证明、从业经 验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都要作为记录保存。
② 食品安全小组的知识和经验至少应覆盖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产品、过 程、设备和食品安全危害。
③ 食品安全小组包括企业内各个主要部门的代表,可以来自维护、生产、卫生、质量 控制、研究开发、采购、运输、销售以及直接从事日常操作的人员。
④ 在较大的公司,可以组成食品安全管理组并下设独立的分组管辖各产品组或车间。 管理组注重于协调、组织、策划和验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分组则注重体系的实施和现场 检查等执行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