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2 纠正措施
通过监视操作性前提方案和关键控制点所获得的数据, 应由指定的具备足够 知识(见 6.2)和权限(见 5.4)的人员进行评价,以启动纠正措施。
当关键限值超出(见 7.6.5)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时,应采取纠正措施。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 规定适宜的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发现的 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符合发生后,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 受控状态,这些措施包括:
a) 评审不符合(包括顾客抱怨) ;
b) 评审监视结果可能向失控发展的的趋势;
c) 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d) 评价采取措施的需求,以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
e)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f) 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g) 评审采取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
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以上是标准条款内容,以下是对标准条款内容的理解与分析:
(1)纠正与纠正措施的区别
纠正是针对已发现的不合格采取的措施,可涉及返工或降级。
纠正措施是针对已发现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的措施,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纠正可以和纠正措施一同采取,也可以分开采取。
(2)纠正措施的要求
① 应授权有能力的人员评价操作性前提方案和关键控制点监视的结果,以便启动纠正 措施。
② 在关键限值、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③ 应建立并保持纠正措施的文件化的程序。
④ 对任何不符合都要进行紧急处理,以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
(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建立和实施 应建立并保持纠正措施的文件化的程序,程序中应规定:
① 评审不符合(包括顾客抱怨) 。 应对收集来的各种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评审,包括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 果的趋势进行评审,以确定不合格信息的正确与完整。
②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从中找出主导因素和根本原因,适 合时可借助统计技术。 原因有孤立的、偶然的和系统的,对于系统原因,要考虑采取纠正措施的需要。
③ 纠正措施需求的评价 导致不符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评价所采取的措施对不符合的影响效果。 纠正措施的实施是要发生费用的,因此还应根据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食品安全产生的 影响,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以及采取怎样的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食品安全产生的影响相适应,应避免大问 题不抓,小问题大做文章。对于小问题,有时只需口头告诫,当即改正就行了。
④ 确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针对分析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应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的步骤、完 成日期和进度。 要保证采取的纠正措施不带来新的食品安全危害。 采取纠正措施时应考虑效率和有效性,实施过程中,应对纠正措施进行监控以确保纠 正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⑤ 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审 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都要对其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是否能够防止类似不合格继 续发生。
⑥ 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对纠正措施的结果,包括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内容、完成情况、评审的结果等,都 应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