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4 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
应对每个关键控制点建立监视系统,以证实关键控制点处于受控状态。该系 统应包括所有针对关键限值的、有计划的测量或观察。
监视系统应由相关程序、指导书和记录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a) 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提供结果的测量或观察;
b) 所用的监视装置;
c) 适用的校准方法(见 8.3) ;
d) 监视频次;
e) 与监视和评价监视结果有关的职责和权限;
f) 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监视的方法和频率应能够及时确定关键限值何时超出, 以便在产品使用或消 费前对产品进行隔离。
以上是标准条款内容,以下是对标准条款内容的理解与分析:
(1)监视系统的作用
① 跟踪加工过程,发现可能偏离关键限值的趋势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② 当一个 CCP 发生偏离时,查明何时失控(通过查看监视记录,找出最后符合关键 限值的时间) 。
③ 提供监控记录,用于验证。
(2)监视系统建立时的注意事项
①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应建立监视系统,监视系统应包括所有针对关键限值的、有计划 3-36 的测量或观察。
② 监视的方法和频率,应能保证及时发现关键限值的偏离,以便在产品使用或消费前 对产品进行隔离。
③ 应建立和保持由程序、指导书和表格构成的文件化的监视系统。
(3)监视系统的组成
监视系统由监视的对象、监视的方法、监视的设备及其校准方法、监视的地点(位置) 、 监视的频次、监视的实施者(Who)以及监视结果的评价人员、监视的记录、监视结果的 评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