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其目的是:确保提供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的准确性。这是一个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审核监视和测量装置是否受控是确保审核有效性的重要内容。对审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GJB9001A-2001、GB/T19001-2000标准7.6条要求)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 注意标准7.6条的控制对象及审核范围标准7.6条的控制对象是“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的那些监视和测量设备,即用于监视、测量和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仪器、设备、装置,不包括一般的生产设备、设施、办公设备(有的企业提供的设备台账将所有的设备列在一起)。审核中应注意区分哪些设备应按标准6.3条要求进行控制,哪些装置应按标准7.6条要求进行控制。
2 注意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充分性的审核审核时,应按“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来判断企业所配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充分。可通过查阅产品的工艺流程、技术条件或检验规程等,了解需要进行的监视和测量项目及参数,检查配置的仪器设备在功能、量限、准确度等方面是否满足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如果发现配置不充分的情况,进而了解企业如何保证产品的符合性(例如是否委外检测)若无适当措施则属严重不合格问题。所以审核中不仅要按标准7.6条a)—f)款检查设备的有效性情况,更重要的是应注意对设备配置的充分性进行审核。
3 注意区分对监视设备与测量设备的不同控制要求<BR>监视设备是用于监视工作状况是否正常的仪表或设备,如一些装置上的电压、电流表等指示仪表,一些监视探头等,对这些监视类的设备只需定期检查其功能完好即可; 测量装置是用来确定被测量值的,不仅功能应完好,还应保证所得到的测量数据的准确,所以应定期对其检定或校准 。还应注意的是用于监视过程参数的仪表,虽然是监视仪表,但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是靠控制这些过程参数来保证的,因此,仪表的显示数值是否准确不仅影响产品的符合性,也是证明过程实施了控制、能生产出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证据,所以对这类仪表也应进行定期的检定或校准。
4 注意对标准7.6条中的“必要时”的掌握标准7.6条中对测量装置的a)—f)款控制要求,有个“必要时”的条件。企业及审核员应根据仪表的使用情况来判断哪些条款的要求必须进行控制。例如设计人员使用的数字万用表,仅用于电路通断,可按监视类仪表控制;一些不用于产品特性测量的长度(尺等)、称重(台秤)、温度计等仪表或量具,其示值是否准确不影响产品的符合性,对这样的仪表定期确认其完好即可,不必定期检定或校准。
5 注意对检定或校准资格的审核<BR>按国家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即应送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可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在本单位检定还是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如果企业决定由自己检定,则需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包括对设备、人员、环境条件及管理制度的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一些企业错误的理解企业自主检定的含义,用一台检定合格的仪器对其他同类仪表进行校准或比对,是不符合国家计量管理规定的。只有当没有可溯源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情况下才可自己校准,如一些专用的仪器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没有列入的那些仪器设备。
6 注意对失准设备控制情况的审核。从检定或校准记录或周检合格率的统计中可得知是否有不合格的监测设备存在。审核时,首先应检查受审核方对以往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是否进行了评价并有评价的记录,如没有影响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如:仪器不合格的功能或量限从未使用;明确知道仪器何时损坏(如摔坏)而后未用;仪器虽然失准但与被测量之间的精度等级仍在1/3—1/10范围;操作者自检使用的仪表其后有专职检验员严格把关等情况。造成了影响的或没有充分理由证明没影响的都要追踪所采取的措施。
7 注意对软件测试手段确认的审核:对诸如自动测量系统、综合测量装置等利用计算机软件作为测量手段的审核,应参照软件的设计开发确认的要求进行。例如:根据测量任务编制的测试用例进行的系统测试;与其他测量方法(如采用传统的模拟仪表测量)的测量结果的比较;对一些已知结果的参数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评定等。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后,当测量任务变化、当软件可能受到病毒侵犯、或对测量结果异常有怀疑,或按企业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必要时”的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