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范围与责任
1.1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2002年第3号公告)制定本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依据。
1.3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4 本规则适用于对直接或间接介入食品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5 本规则中的认证依据不但涵盖了HACCP原理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对组织的其他管理方面提出了要求。
1.6 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