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在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淡水养殖用水中可引起残留的重金属、农药和有机物指标。本标准作为检测、评价养殖水体是否符合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环境条件要求的依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汉华、朱江、葛虹、李威、张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3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2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GB/T 7483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1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2 水质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2997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T 12998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T 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3 要求
3.1 淡水养殖水源应符合GB 11607规定。
3.2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要求。(表1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一书)
4 测定方法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测定方法见表2。(表2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一书)
5 检验规则
检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处理按GB/T 12997、GB/T 12998和GB/T 12999的规定执行。
6 结果判定
本标准采用单项判定法,所列指标单项超标,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