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数量进一步简化。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只需要提交申请书、产品检验报告等5份关键性材料,正常申报时要求的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等材料在复查换证中则不必重复提交。
产品检验报告要求更加灵活。为降低申请者负担,复查换证对于产品检验报告的要求更为灵活。比如,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实施例行监测或监督抽检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涵盖申报产品必检参数的代表性样品《产品检验报告》等均视为符合规定要求。
产品现场检查尤为突出。开展现场检查是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尤其突出了现场检查的作用。根据规定要求,申请者可以出具合格的现场检查报告来替代产品检验报告。
此外,在申报材料的组织和审查方式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在部分省(区、市)实行统一报送、联合审查,分期分批集中换证,以提高换证工作效率,体现了“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