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些企业顺潮流、赶时髦,盲目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企业申请认证的目的是让客观、公正、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自己的质量体系符合特定的质量保证模式,藉以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取行用户的信任。凡是具有上述一般都应创造条件,争取获得有关的质量认证书。此外,凡是生产列入强制性产品或合同中需方有认证要求的企,也必须考虑申请认证。 所有的企业都可学习和贯彻ISO9000族标准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但并非所有的贯标企业都必须取得认证。因为申请认证要支付费用和投入人力、物力,还得接受检查和监督,如果获取认证后对企业不会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得不偿失的话,那么就没有必要申请认证。
二. 所谓“双认证”
"双认证"的原意是指企业既通过了产品质量认证,又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有人认为"双认证"一定比"单认证"好,这种认识不全面。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关系和区别见下表:
另有些人把"双认证"误认为是"国内认证和国外认证"或"一次审核发给两个认证机构的证书",并以为两张证书比一张证书有效,这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创始成员,我国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凡经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签署协议的17个成员国都将得到承认。我国认证机构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效,具有同等权威。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国内一些企业以取得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荣事",甚至不惜花费10余万美元换取一张证书,更甚者"买"多张证书。这种贪多求洋的做法,实在叫人啼笑皆非。
三. 企业既要搞“国家认证”,又要搞“国际认证”。
不少企业既担心国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能否得到国际上的承认,而认为既要搞 “国家认证”,也要搞“国际认证”。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家为各国广泛承认的国际质量认证机构。各国质量认证机构所进行的认证,仅仅是个体行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所属的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并不承担对任何国家认证机构的认可任务,任何国外机构的认证都不能称为“国际认证”。此外,也不能把"国际互认"理解为"国际认证","国际互认"是指签署协议(IAF/MLA)的成员国相互承认,而非"国际认证"。所谓“国际承认”,实质上是国与国之间的“相互认可”,而最终还得用户认可。因而,质量体系认证不存在"国际认证"。有些企业把质量体系符合国际标准ISO9000族标准的要求,经认证机构审核通过认证,说成是通过"国际认证",这种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另一种认为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是"国际认证"也是错误的。
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ACR)1998年1月22日首批(共17个国家)签署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IAF/MLA),成为IAF/MLA集团的创始成员。也就是说,由CHACR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达到了国际水平,具有国际等效性和互认性,这对于我国企业实现一证多用、避免多头重复申请国外机构认证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