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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鹅烧腊无QS标志明年不准售

   2008-06-02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063


    广州市民爱吃的烧鹅、烧腊明年要有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召开的烧鹅烧腊制品专项整治现场会获悉,广州将实施烧鹅烧腊制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今年底实现市区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全部获得QS证,明年6月30日后全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一律持QS证生产。

    据介绍,烧鹅烧腊制品指烧鹅、叉烧、烧肉、烧猪等。自2003年国家实施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广州市目前已有44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但作为岭南特色食品的烧鹅烧腊制品,因其生产加工方式多样化,一直未能纳入QS监管范围。但是,目前烧鹅烧腊制品逐渐实现集中生产、配送销售,市场需求逐渐增大,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加工点日益工厂化规模化。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烧鹅烧腊行业监管、确保烧鹅烧腊安全迫在眉睫。

    对此,广州市质监局将从本月起开展烧鹅烧腊制品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将全面完成烧鹅烧腊制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在过渡期间按食品生产小作坊形式进行监管。对证照齐全但条件较差,不符合《小作坊基本条件》的生产加工点不予签订《承诺书》,并对其查处取缔。

    质监部门将加快实施烧鹅烧腊制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企业申请QS证,实现不同区域生产加工厂逐步获得QS证目标。确保今年底实现市区(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全部获得QS证,2009年6月30日后全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所有烧鹅烧腊制品生产加工厂一律持QS证生产,对未获证企业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取缔。

    质监部门还将实施每月1次的监督抽查计划,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猪肉、注水肉和疫病禽肉等原料、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并责令停产。同时,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在流通、消费领域查处销售、使用未获QS认证而生产烧鹅烧腊制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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