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中的39种产品,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
据专家介绍,目前一批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已获证生产,譬如牛奶、方便面的包装。由于“QS”标注在包装袋产品的大包装上,消费者无法看到。但像塑料菜板、塑料杯等产品的“QS”标志,须明显标注。同时,对于超市大量用于盛散装食品的塑料包装袋,将强制其每个小包装标注“QS”,方可使用。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使用街边现做现卖用于盛饭菜的透明状、很薄的塑料袋,这种塑料袋大多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PVC多数是再生塑料,这些塑料袋大多含有聚氯乙烯。接触热的食品,当温度超过50℃时,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当温度达到80℃,会遇热熔解,释放出有毒物质。虽然这种危害一时看不出来,但长期使用将引起食者慢性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