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申请设立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流程
一、了解法律法规 首先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了解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可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 准备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无偿使用协议、土地使用证明、村委证明等)。
三、准备证件 准备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单位负责人、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可同一人)。
四、制定制度 制定本单位、食品店的各项食品经营制度、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五、绘示意图 绘制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示意图,制作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制定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六、填写表格 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
七、签定承诺 与辖区工商所签写《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八、约请核查 约请工商所现场核查并当场在《现场核查表》上签名。
九、领取通知 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核发《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具体的领证时间。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核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