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3号),按照下列规定收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企业申领一个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取2200元;申领两个以上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对每类工业产品分别收取2200元。其中:对同一类别工业产品,企业申领两个以上产品单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规定收取标准的20%收取审查费。
贵州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doc